时间:2024-07-15浏览次数:0
鲁商服务齐鲁医药学院项目智能管理餐饮设备采购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说明
鲁商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需要,就齐鲁医药学院项目智能管理餐饮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并具有服务供应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本次竞争性磋商由鲁商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完成定标工作后由山东立诚膳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项目概况:山东立诚膳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鲁商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本次竞争性磋商为齐鲁医药学院智能管理餐饮设备,包含设备定制送达安装。
本次磋商范围为: 齐鲁医药学院智能管理餐饮设备采购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单位需自行打印“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3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2项,所提供业绩必须为合同扫描件(带红章),复印件视为无效。
3.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报名,代理商报名需要出具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3.6无相关资质的外包公司或挂靠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工作。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8投标人近2年内未被列入鲁商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需严格按照报名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文件均需彩色扫描并加盖公章,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lsfwzbcgzx@163.com)。
邮件主题需备注“齐鲁医药学院项目智能管理餐饮设备采购安装+投标单位全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4.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44.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投标人报名合格并收到采购方邮件回复后,需及时缴纳标书费;将缴费凭证发送至报名邮箱(lsfwzbcgzx@163.com)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贰佰元整,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该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标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前到达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对公):
账号名称:鲁商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领秀城支行
账 号:531903610810201
税 号:913701027806467687
电 话:0531-66688977
注意:转账时在备注或摘要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缴费项目,以采购人财务人员确认为准,开标时查验对公账号缴纳标书费凭证及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作废标处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鲁商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lushangfuwu.com/)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鲁商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张经理 联系方式:18653108282
商务咨询:张经理 联系方式:13220573230
异议受理电话:0531-81210790转8333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邮箱:
年 月 日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加盖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加盖单位公章 |